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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舉報辦結率低、重復率高、反彈嚴重等問題 第一督察組(吉林)約見長春代市長
中國環(huán)境報記者史小靜長春報道 針對長春市在辦理群眾舉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中央第一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組(吉林)11月17日公開約見了長春市代市長劉忻。
約見指出,長春市辦理群眾舉報工作中主要存在4方面突出問題:
一是舉報量大、反彈嚴重。截至11月15日,督察組累計向長春市轉辦698件舉報,占全省的48.6%。其中,反映2017年督察整改不到位或問題出現(xiàn)反彈的達147件。
二是辦理不到位、重復率高。轉辦長春市辦理的舉報中,重復舉報有344件,占49.3%。其中,有9個問題群眾重復舉報次數(shù)超過10次。
三是辦理不及時,質量不高。約見指出,長春市辦結率僅為36%,其中重點問題應辦結63件,目前僅辦結6件,辦結率不到10%。長春市上報的前3批辦理材料中,存在問題調查不清楚、關鍵問題避而不答、調查結論認定不準、調查情況邏輯混亂等問題的高達83件。
四是反映“一刀切”問題較多。在轉辦的舉報件中,群眾反映長春市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處理問題過程中存在“一刀切”的情況,達43件。
督察組相關負責人向劉忻通報稱,有群眾反映長春市個別部門整改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包括向違法主體通風報信、包庇違法主體、幫助違法主體應對督察等。也有群眾反映一些部門及人員存在日常監(jiān)管不到位、相互推諉、以罰代管等情況。
督察組要求,長春市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群眾舉報辦理工作。堅決不能敷衍辦理、應付了事,堅決不能投機取巧、蒙混過關,堅決不能避重就輕、弄虛作假。
要強化責任落實,提高辦理時效。細化辦理責任,對每一件轉辦問題,都要明確主責和配合部門、區(qū)縣,明確辦理時限和辦結標準,并加強跟蹤督辦,強化追責問責。
要加大督辦力度,提高辦理質量。認真梳理分析群眾舉報問題,加大現(xiàn)場核實和督辦力度,加強組織協(xié)調,盡快查漏補缺,同時把好辦理情況上報材料關。
要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全面公開群眾舉報受理情況、辦理結果,既公開曝光辦理過程中的慢作為、不作為問題,也宣傳辦得快、辦得好的經(jīng)驗做法。
劉忻在表態(tài)發(fā)言時表示,對于督察組通報的市相關問題,聽后很震撼,很受教育,照單全收。一定要引導和督促全市各級各部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履職盡責;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提高辦理效率;堅持黨政同抓,完善領導包保機制;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理質量。
約見指出,長春市辦理群眾舉報工作中主要存在4方面突出問題:
一是舉報量大、反彈嚴重。截至11月15日,督察組累計向長春市轉辦698件舉報,占全省的48.6%。其中,反映2017年督察整改不到位或問題出現(xiàn)反彈的達147件。
二是辦理不到位、重復率高。轉辦長春市辦理的舉報中,重復舉報有344件,占49.3%。其中,有9個問題群眾重復舉報次數(shù)超過10次。
三是辦理不及時,質量不高。約見指出,長春市辦結率僅為36%,其中重點問題應辦結63件,目前僅辦結6件,辦結率不到10%。長春市上報的前3批辦理材料中,存在問題調查不清楚、關鍵問題避而不答、調查結論認定不準、調查情況邏輯混亂等問題的高達83件。
四是反映“一刀切”問題較多。在轉辦的舉報件中,群眾反映長春市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處理問題過程中存在“一刀切”的情況,達43件。
督察組相關負責人向劉忻通報稱,有群眾反映長春市個別部門整改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包括向違法主體通風報信、包庇違法主體、幫助違法主體應對督察等。也有群眾反映一些部門及人員存在日常監(jiān)管不到位、相互推諉、以罰代管等情況。
督察組要求,長春市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群眾舉報辦理工作。堅決不能敷衍辦理、應付了事,堅決不能投機取巧、蒙混過關,堅決不能避重就輕、弄虛作假。
要強化責任落實,提高辦理時效。細化辦理責任,對每一件轉辦問題,都要明確主責和配合部門、區(qū)縣,明確辦理時限和辦結標準,并加強跟蹤督辦,強化追責問責。
要加大督辦力度,提高辦理質量。認真梳理分析群眾舉報問題,加大現(xiàn)場核實和督辦力度,加強組織協(xié)調,盡快查漏補缺,同時把好辦理情況上報材料關。
要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全面公開群眾舉報受理情況、辦理結果,既公開曝光辦理過程中的慢作為、不作為問題,也宣傳辦得快、辦得好的經(jīng)驗做法。
劉忻在表態(tài)發(fā)言時表示,對于督察組通報的市相關問題,聽后很震撼,很受教育,照單全收。一定要引導和督促全市各級各部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履職盡責;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提高辦理效率;堅持黨政同抓,完善領導包保機制;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理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