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澗江河官橋段治理工程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審批前公示
- 所在地區(qū):長沙
- 編制機構:市環(huán)境保護局
公示期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01月04日(5個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0731-83663286
聯(lián)系地址:瀏陽市環(huán)境保護局管理科(郵編410300)
聽證告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瀏陽市澗江河官橋段治理工程項目 |
建設地點 |
瀏陽市官橋鎮(zhèn) |
建設單位 |
瀏陽市水利建設中心 |
環(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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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本次澗江河治理范圍為K7+406至K16+624,工程主要內容包括:護坡護岸堤防14.32km、河道疏浚、清淤清障4.31km。澗江河官橋段護坡護岸治理工程左岸治理長度為7676.3m,左岸K8+130,至左K16+624;右岸治理長度為6642.4m,右岸K8+130,至右K14+813。對K7+406-858、K9+106-K10+860、K13+358-K14+158、K14+858-K16+158四段河道進行清淤疏浚工程。 |
項目主要環(huán)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huán)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項目主要產生污染物 1、施工期 大氣污染物:項目施工期產生的施工揚塵和機械車輛廢氣會對周邊環(huán)境空氣質量造成污染影響; 水污染物:項目施工期廢水、水土流失會對周邊水環(huán)境造成污染影響; 噪聲污染: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噪聲會對居民點造成一定的噪聲影響; 固體廢棄物: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垃圾可能占用周邊公共用地,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對周邊環(huán)境的衛(wèi)生造成影響。 2、營運期 項目的建設有利于拓寬河道、理順岸線能美化周圍環(huán)境,改善當?shù)鼐坝^。項目建成后,其正常運行期不產生廢氣、廢水、噪聲和廢渣等污染,但對生態(tài)環(huán)境會產生一定影響。 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huán)境影響 (1)大氣環(huán)境質量影響 施工現(xiàn)場封閉,揚塵路段灑水,施工材料應遮蓋或灑水,減少施工材料的現(xiàn)場堆放時間;運送土石方的車輛應實行密閉運輸,裝載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過車輛槽幫上沿,車斗用布遮蓋或采用密閉車斗,嚴禁超載;淤泥應裝入草包中堆存,以減少揚塵和臭氣散發(fā),在淤泥臨時堆場場界處設置擋板,并在淤泥表面噴灑生石灰,加速淤泥脫水干化,干化后的淤泥及時壓實。 (2)水環(huán)境質量影響 施工人員臨時用房均就近租用當?shù)鼐用穹?,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依托當?shù)氐奈鬯幚硐到y(tǒng)處理。機械設備沖洗的含油廢水及施工污水經隔油池和沉淀池絮凝、沉淀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及周邊道路的灑水。 (3)聲環(huán)境質量影響 要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選用效率高、噪聲低的機械和工藝。 (4)固體廢物影響 施工場地內不設置臨時生活設施,產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依托租用的民房周邊的垃圾收集系統(tǒng)處理,項目開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