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鑫紅波建材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平方米樹脂瓦建設項目審批前公示
- 所在地區(qū):長沙
- 編制機構:長沙縣環(huán)境保護局
項目名稱 | 年產100萬平方米樹脂瓦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湖南省長沙縣果園鎮(zhèn)田漢社區(qū) |
建設單位 | 長沙鑫紅波建材有限公司 |
環(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北黃環(huán)環(huán)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長沙鑫紅波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公司位于湖南省長沙縣果園鎮(zhèn)田漢社區(qū)金盆組,專業(yè)生產樹脂瓦。該項目租賃閑置標準廠房,項目占地面積1500m2。預計投資200萬元,項目建成后,可形年產100萬平方米樹脂瓦生產線。 |
主要環(huán)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huán)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營運期影響及措施: (1)大氣環(huán)境影響分析結論 項目營運期主要大氣污染物為樹脂瓦車間產生的粉塵及有機廢氣,有機廢氣通過在擠塑加熱工序上方安裝集氣罩抽風裝置,將車間內的有機廢氣統(tǒng)一收集后,經UV光解催化除臭設備處理后再活性炭裝置吸附處理,最后于車間外15m高排氣筒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最高濃度限值。上料、混料粉塵設置密閉沉降室沉降,磨料粉塵采用設備自帶布袋收塵氣收集產生的粉塵較少。粉塵無組織排放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要求,對項目周邊居民等大氣環(huán)境敏感目標影響不大,對周邊環(huán)境大氣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 (2)水環(huán)境影響分析結論 生產用水為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循環(huán)冷卻水,不外排,僅補充少量的新鮮水,主要損耗為冷卻水的蒸發(fā),對周邊環(huán)境影響甚微。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員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BOD5、COD、NH3-N、SS等。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依托長沙縣恒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建一體化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一級標準后外排。由于項目排水量小,生活污水水質簡單,經處理后對周邊水環(huán)境影響較小。 (3)噪聲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源主要是混料機、擠出機、粉碎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項目設備設有基礎減震,選用噪聲較小的生產設備,只在白天進行生產,生產過程中做到文明生產,減少材料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撞擊噪聲。根據現場監(jiān)測及監(jiān)測結果分析,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yè)企業(yè)廠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對周圍聲環(huán)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環(huán)境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生產固廢、危險廢物。項目生活集中收集后,交由環(huán)衛(wèi)部門統(tǒng)一清運處理。本項目生產固廢為上料及混料階段收集的粉塵,擠出和切割工序過程中,會有少量的邊角廢料和不合格產品產生,全部當做原料回收利用,不隨意丟棄。一般性廢包裝材料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項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有機廢氣,活性炭再生比較困難,需要定期進行更換。產生廢活性炭為危險固廢,應在場區(qū)內設置單獨危險固廢暫存間,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不隨意丟棄,不會對環(huán)境造成影響。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可得到妥善處置,由于項目對固體廢棄物采用了無害化、資源化和清運等措施,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huán)境不會有大的影響。 |
公眾參與情況 | / |
聽證權利告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
聯系地址:長沙縣望仙路政務服務中心 郵編:410100 聯系電話:0731-85283140 |
相關附件查看:
年產100萬平方米樹脂瓦建設項目(3).pdf